以五项举措扎实落实“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工作机制,黑龙江绥化推动构建“法旅同行”工作新格局
以五项举措扎实落实“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工作机制,黑龙江绥化推动构建“法旅同行”工作新格局
以五项举措扎实落实“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工作机制,黑龙江绥化推动构建“法旅同行”工作新格局为切实有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推动黑龙江省绥化市旅游业发展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绥化市司法局积极整合(zhěnghé)司法行政部门资源优势,细致谋划、扎实推进,在全市推动“公法(gōngfǎ)伴游·四季无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gōngzuò)机制(jīzhì)落实落靠。
建立工作机制 共筑“法旅同行(tóngháng)”顶层设计
经充分会商研究,出台《推进建立“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公共法律服务(fúwù)工作机制的方案》,方案中对(duì)工作目标、建设(jiànshè)要求、实现功能(gōngnéng)、职责分工和量化指标作出了细致明确要求,有效构建“法治(fǎzhì)+文旅”融合(rónghé)发展机制。同时对全市“公法伴游·四季无忧”景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gōngzuòzhàn)建设规范作出细致规定,由市司法局设计牌匾、标识、职责等工作站硬件图板,形成图片形式(xíngshì)模板,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制作,实现全市景区工作站建设规范一致、悬挂标识一致、服务功能一致。通过统筹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仲裁等司法行政职能,将法治服务以“打包”形式嵌入我市旅游(lǚyóu)资源(zīyuán)、文旅规划和文化保护,形成“法旅同行”协同工作格局。
明晰权责边界 构建部门联动(liándòng)工作合力
明确(míngquè)司法、文旅职责分工(fēngōng),建立“1+1”职责分工体系,确保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北林区、望奎县、绥棱县司法局就协同(xiétóng)机制建立、重点工作推进、景区站点建设等问题与当地文旅部门、景区负责人开展会商座谈会,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形成“景区—文旅—司法行政机关(jīguān)”点对点快速响应(xiǎngyìng)机制。
量化建设指标 规范运行护航景区发展(fāzhǎn)
结合景区(jǐngqū)(jǐngqū)等级、景区类别、地域分布、季节客流等关键因素(guānjiànyīnsù),量化“24+N”工作建设目标,即选取确定全市(quánshì)全部重点A级景区(共24家),设为建设任务,做到全市A级景区“公法(gōngfǎ)伴游·四季无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并实现有效运行。截至目前,望奎县林枫(línfēng)故居纪念馆(jìniànguǎn)、明水县双利文(lìwén)旅小镇、兰西县黄崖子关东民俗文化旅游(lǚyóu)村(cūn)、青冈县第四纪古生物化石博物馆等11家重点景区工作站已完成设立并投入使用,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118次。其中庆安县、绥棱县整合景区周边司法行政资源,在原有景区、林业局司法所、调解室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在庆安县望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庆安县柳河生态旅游度假区、绥棱县林业局生态文化旅游景区建立独立工作站,配套设置(shèzhì)办公室、咨询窗口和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jiūfēn)化解等面对面服务。
鼓励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与当地(dāngdì)文旅部门和新兴景区(jǐngqū)对接,在完成A级景区建设任务后,可自行选择当地客流量大景区、网红景区等作为(zuòwéi)“N”,扩充(kuòchōng)建设范围。在省级和美乡村试点海伦市联丰水库,海伦市司法局在已完成设立的旅游调解工作室基础(jīchǔ)上,推进服务设施、功能改造,扩充设立工作站。
聚焦法治需求(xūqiú) 加强机制服务宣传推广
聚焦游客及(jí)景区周边(zhōubiān)配套(pèitào)经营服务人员(rényuán)法治需求,精心组织法律(fǎlǜ)服务团队,深入景区、广场公园、城市商圈开展“公法(gōngfǎ)伴游·四季无忧”主题宣传(xuānchuán)活动。通过“站点服务+流动(liúdòng)宣传”模式,向过往游客、群众推广“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品牌标识、工作机制,介绍景区工作站职能和服务范围、方式,并针对游客常见的法律问题,如旅游(lǚyóu)合同纠纷、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进行(jìnxíng)详细解答。发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便民联系卡和“龙法通”小程序宣传单,向游客和群众详细介绍热线和小程序的功能及获取方式,告知游客若遇到法律问题,可随时通过登录“龙法通”小程序或拨打(bōd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免费咨询服务和法律服务指引,将法律服务供给全面融入文旅产业中。
创新推广方式 结合营商扩充服务对象(duìxiàng)
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创新出台《法润营商—绥化市司法局民营经济法律服务指引清单》,考虑企业职工较为固定的(de)工作时间,在休息日、节假日作为游客,旅游出行概率(gàilǜ)较大,在《清单》中单独设立一篇对“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品牌标识、工作机制和“龙法通(lóngfǎtōng)”微信小程序(chéngxù)的介绍推广。从(cóng)形式上,为便于企业职工了(le)解使用,除制作纸质版手册外,同时制作了电子版《清单》推广二维码,企业群众(qúnzhòng)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并下载《清单》电子版以随时查阅,实现“一扫(yīsǎo)下载、一码即得”,有效提升群众了解、获取法律服务的便捷度和精准度(jīngzhǔndù)。


为切实有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推动黑龙江省绥化市旅游业发展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绥化市司法局积极整合(zhěnghé)司法行政部门资源优势,细致谋划、扎实推进,在全市推动“公法(gōngfǎ)伴游·四季无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gōngzuò)机制(jīzhì)落实落靠。
建立工作机制 共筑“法旅同行(tóngháng)”顶层设计
经充分会商研究,出台《推进建立“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公共法律服务(fúwù)工作机制的方案》,方案中对(duì)工作目标、建设(jiànshè)要求、实现功能(gōngnéng)、职责分工和量化指标作出了细致明确要求,有效构建“法治(fǎzhì)+文旅”融合(rónghé)发展机制。同时对全市“公法伴游·四季无忧”景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gōngzuòzhàn)建设规范作出细致规定,由市司法局设计牌匾、标识、职责等工作站硬件图板,形成图片形式(xíngshì)模板,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制作,实现全市景区工作站建设规范一致、悬挂标识一致、服务功能一致。通过统筹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仲裁等司法行政职能,将法治服务以“打包”形式嵌入我市旅游(lǚyóu)资源(zīyuán)、文旅规划和文化保护,形成“法旅同行”协同工作格局。

明晰权责边界 构建部门联动(liándòng)工作合力
明确(míngquè)司法、文旅职责分工(fēngōng),建立“1+1”职责分工体系,确保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北林区、望奎县、绥棱县司法局就协同(xiétóng)机制建立、重点工作推进、景区站点建设等问题与当地文旅部门、景区负责人开展会商座谈会,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形成“景区—文旅—司法行政机关(jīguān)”点对点快速响应(xiǎngyìng)机制。

量化建设指标 规范运行护航景区发展(fāzhǎn)
结合景区(jǐngqū)(jǐngqū)等级、景区类别、地域分布、季节客流等关键因素(guānjiànyīnsù),量化“24+N”工作建设目标,即选取确定全市(quánshì)全部重点A级景区(共24家),设为建设任务,做到全市A级景区“公法(gōngfǎ)伴游·四季无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并实现有效运行。截至目前,望奎县林枫(línfēng)故居纪念馆(jìniànguǎn)、明水县双利文(lìwén)旅小镇、兰西县黄崖子关东民俗文化旅游(lǚyóu)村(cūn)、青冈县第四纪古生物化石博物馆等11家重点景区工作站已完成设立并投入使用,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118次。其中庆安县、绥棱县整合景区周边司法行政资源,在原有景区、林业局司法所、调解室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在庆安县望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庆安县柳河生态旅游度假区、绥棱县林业局生态文化旅游景区建立独立工作站,配套设置(shèzhì)办公室、咨询窗口和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jiūfēn)化解等面对面服务。

鼓励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与当地(dāngdì)文旅部门和新兴景区(jǐngqū)对接,在完成A级景区建设任务后,可自行选择当地客流量大景区、网红景区等作为(zuòwéi)“N”,扩充(kuòchōng)建设范围。在省级和美乡村试点海伦市联丰水库,海伦市司法局在已完成设立的旅游调解工作室基础(jīchǔ)上,推进服务设施、功能改造,扩充设立工作站。

聚焦法治需求(xūqiú) 加强机制服务宣传推广
聚焦游客及(jí)景区周边(zhōubiān)配套(pèitào)经营服务人员(rényuán)法治需求,精心组织法律(fǎlǜ)服务团队,深入景区、广场公园、城市商圈开展“公法(gōngfǎ)伴游·四季无忧”主题宣传(xuānchuán)活动。通过“站点服务+流动(liúdòng)宣传”模式,向过往游客、群众推广“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品牌标识、工作机制,介绍景区工作站职能和服务范围、方式,并针对游客常见的法律问题,如旅游(lǚyóu)合同纠纷、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进行(jìnxíng)详细解答。发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便民联系卡和“龙法通”小程序宣传单,向游客和群众详细介绍热线和小程序的功能及获取方式,告知游客若遇到法律问题,可随时通过登录“龙法通”小程序或拨打(bōd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免费咨询服务和法律服务指引,将法律服务供给全面融入文旅产业中。

创新推广方式 结合营商扩充服务对象(duìxiàng)
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创新出台《法润营商—绥化市司法局民营经济法律服务指引清单》,考虑企业职工较为固定的(de)工作时间,在休息日、节假日作为游客,旅游出行概率(gàilǜ)较大,在《清单》中单独设立一篇对“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品牌标识、工作机制和“龙法通(lóngfǎtōng)”微信小程序(chéngxù)的介绍推广。从(cóng)形式上,为便于企业职工了(le)解使用,除制作纸质版手册外,同时制作了电子版《清单》推广二维码,企业群众(qúnzhòng)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并下载《清单》电子版以随时查阅,实现“一扫(yīsǎo)下载、一码即得”,有效提升群众了解、获取法律服务的便捷度和精准度(jīngzhǔnd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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